绿通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认真审阅涉及本次会 议事项的所有相关资料,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项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 规定。该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有利于全体股东 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事项 2023 年上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