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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新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华宝新能华宝新能(SZ:301327)2023-11-21 21:02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 们作为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宝新能")的独立 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仔细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 1、本次董事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 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及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 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列 为失信被执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