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提议召开反馈时间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监事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召集人相关规定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发出通知至结束当日,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9]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各股东[14] 提案相关规定 - 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其他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6]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并说明原因[18] 投票相关规定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0]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对除特定股东外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26]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8]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8] 选举相关规定 - 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等提名[28]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一名除外[28] 表决相关规定 - 股东大会对所有提案应当逐项表决,对同一事项不同提案按时间顺序表决[29]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29]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29] - 股东大会表决时由律师等负责计票、监票[30] 其他规定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2]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2]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的股东大会决议[33]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5]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7] - 公司一年内购买等重大事项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以特别决议通过[39]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抵触按新规定执行[41]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修订需报股东大会批准[41]
华宝新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