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新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一名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审计委员会运作 - 人数不足或会计专业人士不符要求,董事会六十日内增补[5]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与外部审计机构单独沟通会议[9]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项和大额资金往来[13]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8] - 审阅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监督整改[11] - 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督促缺陷整改[12]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3天通知[22] - 临时会议两名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召开,提前3天通知[2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32] 信息披露 - 披露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专业背景等情况[27] - 披露年度履职情况[27] - 履职发现重大问题及整改情况及时披露[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