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尔玛: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股权激励计划 - 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20%[1]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1]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本次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20%[1] -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从授权日起计算未超10年[2] - 限制性股票(二类)授予日与首次归属日间隔不少于1年[3] - 每个归属期间隔不少于12个月[3] - 各期归属比例未超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50%[3] - 股票期权总额占比为50%[4] 财务与合规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报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控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1] 程序合规 - 监事会认为股权激励计划利于公司发展且无损害股东利益情况[36] - 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37] - 公司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37] - 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关联董事按规定回避[37] - 若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专业意见完整且符合要求[38] - 董事会表决草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39] - 股东大会审议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表决[40] 其他 - 不存在金融创新事项[41] - 文件填写日期为2024年7月12日[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