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尔玛: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对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无重大缺陷[4]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和营收占2023年合并报表对应总额100%[5] 缺陷定量标准 - 财务报告按利润总额、资产总额、营收总额设缺陷定量标准[8] - 非财务报告按直接财产损失设缺陷定量标准[14] 报告情况 - 报告期内无财务、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16][17] - 无其他影响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信息[18]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日期为2024年4月29日[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