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宠物: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改 聘)对公司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上市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应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提交董事会审议前, 应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好的执 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