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华电子: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
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决策 - 聘用或解聘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大会决定[3]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过半数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可提聘请议案[8] 审计业务期限规定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5]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期限不超2年[5] 选聘评价要素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2] - 选聘评价要素至少包括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等[11] 关注事项 - 拟聘任事务所近3年因执业质量被多次行政处罚或多个项目被立案调查需关注[10] - 聘任期内审计费用变动大或选聘成交价大幅低于基准价需关注[10] 续聘与改聘 - 续聘同一审计机构,经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后续聘[12] - 出现五种情况公司应改聘事务所[18] 其他规定 - 业务合同应明确信息安全保护责任和要求[14] - 审计费用下降20%以上需说明金额、定价原则等[15] - 选聘等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6] - 公司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9]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监督检查,发现违规报告董事会处理[22] - 事务所四种严重行为公司不再选聘其审计[22]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2024年4月生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