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箭电子: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工作细则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 简称高管人员)的提名、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对公司董事及须由董事会任免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 审查并提出建议,并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 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管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 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管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