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一致行动人及自然人是关联人[4][5] 关联交易类型 - 公司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8][9] 关联交易原则 -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等原则[9] 资金使用限制 - 公司不得拆借资金、委托投资等方式让控股股东及关联人使用资金[9] 免予履行义务情况 - 一方以现金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证券等情况可免予履行关联交易义务[10] 关联交易协调部门 - 公司审计部、法务协调关联交易事项,财务部、董事会秘书配合[12] 关联人信息管理 - 董事会秘书年初调查关联人信息并更新,发至各单位联络人[12] 未认定关联人处理 - 无法认定关联人而交易,发现后应暂停并补报审批手续[12]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依次为国家定价、行业可比当地市场价等[15] 重大关联交易批准 - 重大关联交易需由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16]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审批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少于30万元(不含)提交董事长批准,30万元以上提交董事会审议[19] 与关联法人交易审批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提交董事会审议[19] 与关联方交易审批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9] 关联交易披露审议 - 公司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0] 董事会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4] 关联人担保审议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5] 资金往来查阅 -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与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25] 关联交易披露金额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含)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28]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含)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含)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28] 豁免提交审议情况 - 公司因公开招标等导致与关联人关联交易,可向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该交易事项[28] 关联交易披露内容 - 成交价格与账面值等差异大需说明原因,交易失公允要披露利益转移方向[29] - 需披露交易协议主要内容,如价格、结算方式等[29] - 要说明交易目的及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经营的影响[29] - 需披露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29] 关联交易累计计算 - 关联交易涉及“提供财务资助”等按发生额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29] 子公司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控制或持股超50%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31] - 参股公司关联交易以交易标的乘参股或协议分红比例后数额比照规定执行[31] 文件保存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为十年[31]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31]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2]
信德新材: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4年4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