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1] 股东大会相关 - 连续十二个月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事项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3] - 特定提案除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外,还需经特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 - 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和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3] - 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4][5] - 3%以上股份股东提董事、监事候选人临时提案,最迟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书面提出[4][5]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意见[2] - 董事会同意召开则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2]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6]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7]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建议撤换;独立董事出现此情况,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7] - 董事辞职,董事会2日内披露;若致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辞职报告在下任董事填补空缺后方生效,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大会、执行决议等多项职权[8] -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9]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9] - 超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 - 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和主持[12]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现金分红需满足当年度可分配利润为正等4个条件[13] - 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内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14][15] - 单一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10%,三个连续年度累计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4][15]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最低达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最低达20%[14][15]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须全体董事过半数且1/2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17] -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须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股票或结合方式分配需特别决议通过[17] - 股东大会批准后,董事会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8][20]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公司有权扣减其现金红利偿还[18][21] - 年度股东大会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上限不超相应期间净利润[20] - 公司经营变化可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不得违反规定[21] - 调整政策时,董事会拟定议案,须全体董事过半数且1/2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须全体监事半数以上表决同意[21] - 股东大会审议政策调整须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表决同意,采用网络投票方式[22]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提交董事会并由股东大会决定[22]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按工商审核要求调整内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有效期至2024年8月31日[23]
信德新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