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德新材: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
选聘规则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报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3] - 选聘方式有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7] - 选聘评价要素含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等[9] 费用与期限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公司应说明情况[10] - 连续聘用同一审计项目合伙人等不得超5年,上市后不得超2年[10][11] 选聘程序 - 包括审计委员会提要求、事务所报资料等环节[11] 续聘与改聘 - 审计委员会续聘时需评价会计师工作,否定性意见应改聘[12] - 出现执业质量重大缺陷等情况公司应改聘[14] 其他规定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2]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8]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并监督审计工作[17] - 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处理[18] - 经股东大会决议,解聘违约损失由直接责任人承担[18] - 会计师事务所存在严重行为公司不再选聘[18] - 董事会应及时报告深圳证监局和深交所相关处罚[19] -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