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莱得: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作为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莱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普莱得使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 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 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现金的 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