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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长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北方长龙北方长龙(SZ:301357)2023-10-22 15:36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 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 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