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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长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方长龙北方长龙(SZ:301357)2023-10-22 15:36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并制定《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 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公司章程》 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