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长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机制,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中 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北方长 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职责和义务, 勤勉尽责,关注公司年度经营数据和重大事项等情况,确保公司年度报告真实、 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二章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职责 第三条 在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中,独立董事应会同公司审 计委员会,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做到勤勉尽责。具体包括: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