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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长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方长龙北方长龙(SZ:301357)2023-10-22 15:3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后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并制定《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 和内部控制。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审计部对审计委 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两 名委员为公司独立董事,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