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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长龙:监事会议事规则
北方长龙北方长龙(SZ:301357)2023-10-22 15:34

监事会议事规则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以及《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定《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 "本规则")。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一人。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公司章程》、本规则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 1 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或客户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监事会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