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长龙: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选聘流程 - 选聘需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大会决定[3] - 续聘需审计委员会肯定性意见,经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14] - 改聘在出现执业质量重大缺陷等8种情况时可进行[16]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8] 选聘方式 - 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保障公平公正[8] 评价要素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1] - 以满足要求的所有报价平均值为选聘基准价计算得分[13] 审计费用 - 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说明金额等情况及原因[13]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5] 文件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5] 其他规定 - 解聘或不再续聘应事先通知并让其陈述意见[18] - 辞聘需向股东大会说明公司有无不当情形[18] - 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8] - 每年需披露履职评估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8] - 变更要披露前任情况、原因及沟通情况等[18] - “以上”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20]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0] - 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及解释[21]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