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旗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公告
公司章程修订 - 2024年4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议案[1] - 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由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2] 提名规则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特定股东或董事会提名[2]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等提名[3] -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由特定股东或监事会提名[3] 提案与投票 - 有提名权股东提临时提案最迟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书面提出[3]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超30%选举多名董监实行累积投票制[3] 关联交易 - 关联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3] - 拟进行须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应先获全体独立董事半数以上事前认可[4] 利润分配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派发[4] - 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派发[4] - 优先现金分红,用股票股利需合理因素[4] - 符合条件应每年分配,也可中期现金分红[4] - 特定情况可不进行利润分配[4] 其他 - 章程经股东大会通过生效,修改亦同,原章程失效[4] - 董事会提请授权办理修订章程相关事宜[4] - 公告日期为2024年4月20日[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