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规则 - 公司应及时、公平披露重大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2] - 披露信息包括定期和临时报告,通过深交所专区报送[3] - 公告文件通过符合条件媒体披露,部分加盖董事会公章并报备[4] - 采用直通和非直通披露方式[4] 定期报告披露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10] - 年度报告需审计,半年度特定情形需审计,季度一般无须审计[10] - 年度报告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2个月内,季度1个月内披露[10] - 预计不能按时披露需报告原因、方案及延期期限[11] - 变更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书面申请[12] 业绩预告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预告[13] - 年度净利润或营收与上年同期比降50%以上或为负需说明改善措施[16] - 预计年度业绩或财务状况特定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一个月内预告[19] 交易披露与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等指标达10%以上需及时披露[22] - 交易涉及资产等指标达50%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3] - 购买、出售资产累计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审议[26] 关联交易披露与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需披露[28]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披露[28] - 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审议[28] 其他重大事项披露 - 营业用主要资产查封等超30%需披露[36] - 签署日常合同金额占营收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披露[37]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39] 特殊情况披露 - 实施利润分配等方案应在股权登记日前三至五个交易日披露[38]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应于下一交易日披露公告[33] - 股票严重异常波动应于次一交易日披露核查公告,无法披露则停牌[33] - 媒体传闻有较大影响应核实并披露或澄清[34] 人员与职责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秘为主要责任人[46] - 证券部负责起草报告、申请及发布等[47] - 董事等信息披露义务人有各自职责[47] 其他规定 - 董事等买卖股份在特定期间禁止[55] - 公司建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56] - 证券部负责文件档案管理及初步审核,重大事件报董秘[57] - 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59]
矩阵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