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泰高科: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包括子公司)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 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关联方王馨、林侠、王雪峰、王俊锋、 马彩梅、吴海霞、新野鼎邦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事项,我们已进行了事 前审查,认为该事项是为了解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 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广东鼎泰高科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以下无正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