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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泰高科: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鼎泰高科鼎泰高科(SZ:301377)2023-09-08 19:28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 独立审慎的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通过对本次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资格及工作经历 等相关资料的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 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 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