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泰高科: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中国广东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1、12 楼 邮编:518038 电话(Tel):(0755)88265288 传真(Fax):(0755)88265537 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信达励字(2023)第 127 号 致: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泰高科"或"公司")与广 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信达接受 鼎泰高科的委托,担任鼎泰高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目的专项法律顾 问。 信达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 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1 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