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泰高科: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鼎泰高科鼎泰高科(SZ:301377)2024-04-17 20:28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提名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6] - 选举新董事和聘任新高管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10] 提名委员会会议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3]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16] 规则生效与修改 - 本规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修改也需董事会审议[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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