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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泰高科: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鼎泰高科鼎泰高科(SZ:301377)2024-04-17 20:26

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建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公司治 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薪酬方案和薪酬考核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薪酬指公司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货币形式发放 的酬金,包括年薪、奖金、津贴及其他福利待遇。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