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电器: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 职条件和任职资格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候选人郭明全先生、彭炳松先生、耿志坚先生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等条件要求,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中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郭明全先生、彭炳松先生、耿志坚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担任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