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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纬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月修订)
经纬股份经纬股份(SZ:301390)2024-01-10 17:43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 制订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属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 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