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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纬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修订)
经纬股份经纬股份(SZ:301390)2024-01-10 17:43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董事会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 定行使职权。 (2024 年 1 月修订)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七)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保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确保董事 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为公 司常设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 (八) 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 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 项; (九)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