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帆生物: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含1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任期与每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5] 会议相关 - 每会计年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会后四个月内召开,会前五天通知[9] - 半数以上委员提议或临时可召开,会前三天通知[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委员管理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2] - 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表决[16]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3] - 决议实施违规应向董事会汇报[14] - 细则自董事会通过后生效并由其解释[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