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告内控 - 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9]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合并报表资产总额100%[19]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总额100%[19]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行“三会”制度[20] - 公司设有内审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22] - 公司建立与业务适应的组织结构,各部门职责明确[23] 风险识别应对 - 公司重视经营、环境、财务等主要风险识别与应对[24] - 公司识别内部风险关注人力资源、管理、自主创新等因素[24] - 公司识别外部风险关注经济、法律、社会等因素[25] 制度建设 - 公司建立绩效考评管理,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定期考核评价[27] - 公司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信息报告内容和程序[29] 监督机制 - 公司监事会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监督董事和高管行为[30] - 公司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评估审计和内控等工作[30] - 公司内审部对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审计监督,提出整改并监督落实[30] 业务管理办法 - 公司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对货币资金收支和保管建立严格授权审批程序[31] - 公司建立采购管理办法,规定采购流程实施及执行,采购付款需审批[32] - 公司制定销售合同管理办法,明确销售与收款流程相关规定[32] - 公司建立资产管理办法,对固定资产各控制环节规定并定期清查[32]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确保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符合监管要求[35] 内控评价结果披露 - 公司于2024年4月7日披露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评价结果[44] 内控缺陷评价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定量标准:与利润表相关,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5%为一般缺陷,5% - 7%为重要缺陷,7%以上为重大缺陷[37]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定量标准:与资产管理相关,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1%为一般缺陷,1% - 3%为重要缺陷,3%以上为重大缺陷[38]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定量标准与财务报告一致[40] 缺陷迹象及判定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迹象包括董事等舞弊、注册会计师发现未被识别的重大错报、审计监督无效[39]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迹象包括未按准则选会计政策、未建反舞弊程序等[39] - 非财务报告缺陷按对业务流程有效性影响程度和发生可能性判定[40] - 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为发生可能性小,影响工作效率等[41]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为发生可能性较高,显著影响工作效率等[41]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为发生可能性高,严重影响工作效率等[41]
昊帆生物: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