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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帆生物: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昊帆生物昊帆生物(SZ:301393)2024-04-08 18:23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召开规则 - 每会计年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会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11] - 半数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会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1]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人一票表决权,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5]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十年,影响超十年则保留至影响消失[15] 利害关系处理 - 委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性质与程度[18] - 通常应回避表决,特殊情况可参加[19] - 董事会可撤销相关议案表决结果要求重新表决[19] - 会议不计有利害关系委员法定人数审议决议,回避后不足法定人数由董事会审议议案[31] - 会议记录及决议应写明有利害关系委员情况[32] 委员职权 - 闭会可跟踪了解董事和高管工作[21] - 有权查阅公司定期报告等相关资料[24] - 可质询董事和高管并要求作答[35] - 对董事和高管上一年度工作作出评估[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