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古智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青岛盘古智 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 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四条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 连任,但是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