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茂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缴款环节,并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T+2 日) 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 资金账户在 2023 年 12 月 6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 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 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 荐人(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或"东方投行")。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方投行包销。 2、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 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1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