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 - 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税后利润(补亏后)的10%提取,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5]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5] 利润分配情形 - 最近一年审计报告非无保留意见等6种情形可不进行利润分配[8] 现金分红比例 - 无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时,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9] - 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指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市值50%以上等[9]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1]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11]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11] - 子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1] 决策流程 - 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需股东大会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通过[12]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需经董事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14]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14] - 调整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20]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20]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有权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21] - 本制度与相关法律等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3] - 本规则自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4] - 年度盈利未提现金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应说明原因及资金用途,独立董事发表意见[14] -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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