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尚科技:总经理工作细则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 明确总经理的职责权利,规范总经理的工作行为,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承担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二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 力; (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具有五年以上企业管理或经济管理工作经历,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 策;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