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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恩汽电: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301488豪恩汽电(301488)2023-08-28 21:21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深圳市 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