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迪科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关于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迪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智迪科技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58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31.59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3,180.00万元,扣除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