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迪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 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 实际经营发展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的开展,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珠海市智 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在认真审阅了有关材料后,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三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