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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迪科技: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智迪科技智迪科技(SZ:301503)2023-08-28 20:37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 确、全面、完整地披露,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 称"重大信息")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以下 简称"报告义务人"),应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向本公司董事长、总经 理、董事会、监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各部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 公司发生的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