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迪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 交易行为,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珠海市智迪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在处理与关联人间的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关联人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公司与其合并 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 (三)由本办法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 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