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迪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本公司设 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其主要职责是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财 务信息和内部审计等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会成员中占 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比例,其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审计 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