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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规划:监事会议事规则
苏州规划苏州规划(SZ:301505)2023-08-28 19:25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宗旨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苏州 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 实际,制定本规则。 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并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监督权,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利益不受侵犯。 监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行 使监督权的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 第二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名。 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 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