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德福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德福科技德福科技(SZ:301511)2023-08-29 19:31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 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1 第五条 公司设 3 名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 1/3 以上独立董事, 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非独立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 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