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福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我们 作为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现对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本次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提名和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提名的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马科、罗佳、陈钊、马德 福、金荣涛、江泱,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 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