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情况 - 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0,175,439股[5] -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注册资本增加至280,701,755.00元[3]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增加至280,701,755股[3] - 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3] 股东情况 - 深圳市中远通电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认购股份数额11,026.00万股,持股比例55.13%[6] - 深圳市核电实业开发有限公司认购股份数额8,974.00万股,持股比例44.87%[6] 股份规定 - 公司因减资收购股份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7] - 公司因合并、异议股东要求收购股份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7] - 公司因员工持股等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8]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8]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8] - 公司董事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回收收益[8] - 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8]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进行股份质押等操作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9] 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累计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审议[10]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审议[10] - 交易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需审议[10] - 交易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相关情况需审议[10] - 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10] - 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并决定报酬事项[10] -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报告[10] -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10]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2] -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3]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14]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4] 董事会 - 日常经营活动单项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亿元人民币,由董事会审批[16] - 其他交易事项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况之一,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在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6]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的2/3以上董事及全体独立董事2/3以上同意[17]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在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7] - 一年内公司资产抵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内,董事会有权审批;超30%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7] - 公司资产负债率达或超70%时,任何资产抵押均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等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17]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等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1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17] - 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18] - 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在会议召开3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情况紧急经董事长同意可随时书面通知,过半数董事同意可豁免通知时限[18]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18] -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19] 监事会 -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人[19] - 职工代表监事人数比例不低于监事会人数的1/3[19] - 监事会设主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9]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临时监事会会议通知需在会议召开3日前书面送达全体监事[20] - 监事会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会议应有过半数监事出席方可举行[20] 信息披露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报[20] -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年度利润分配,也可进行中期利润分配[21] - 公司上市后年均现金分红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10%[21] - 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达或超股本30%时,可实施股票股利分配[21]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22]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22]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20%[22] 其他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25]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25] - 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以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6] - 需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26]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指定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6] - 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26] - 变更及备案登记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内容为准[26]
中远通: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