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态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三态股份三态股份(SZ:301558)2023-12-05 19:22

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相关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订《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称"本规则" )。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作为董事会办公室成员, 协助董事会秘书的工作,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 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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