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集环科: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担保管理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未经批准无权签署文件[2] - 董事会审查申请担保人资信资料含企业基本资料等[6] - 有资金投向不符政策等情形不得提供担保[8] 审批权限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0] - 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等多种情形须股东会审批[10][11] 职责分工 - 财务部负责对外担保具体事务[15] 风险管理 - 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资料,关注担保时效[15] - 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并分析[15] - 出现风险情况应采取措施控制并追偿[17] 信息披露 - 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20] 责任承担 - 对外担保违规造成损失,责任人应赔偿[2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解释[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