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 -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0] - 中期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0] - 季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完成编制并披露[10] -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1] 报告内容与审核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3] - 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应提出书面审核意见[14] 业绩预告与快报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大幅变动或扭亏为盈时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0]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因传闻致股价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21]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1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1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1]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1]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1]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需披露[29]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披露[29]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披露评估或审计报告[29] 其他重大事项披露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需披露[30]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被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该资产的30%需披露[2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公司需关注[28] - 公司股票交易出现严重异常波动应于次一交易日披露核查公告[30] 报告审议与审批 - 定期报告编制后由董事长召集董事会会议审议[34] -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审核[35] - 临时报告涉及重大事项需按规定提请审批[36] 文件保存与人员职责 - 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9] - 公司董事等应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41] - 监事应对公司董事等履行信息披露职责行为进行监督[41]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重大事件等信息[42] 股东相关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应告知公司[43] - 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相关主体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44] - 接受委托或信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控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45] 其他规定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说明具体原因和其陈述意见[45] - 接触未公开信息的知情人员负有保密义务[47] - 公司董事会应将信息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48] - 公司应规范媒体活动管理,不得泄露未公开信息[49] - 信息难以保密等情况时公司应立即披露[49] - 公司应确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控及监督机制[51] - 公司应建立内部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制度[51] - 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的人员公司可进行处理并要求赔偿[51]
辰奕智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