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特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4月)
独立董事会议设置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设召集人一名,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产生[4] - 董事会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联络和组织工作[4] 会议审议规则 - 特定事项需经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6]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经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6] 会议召开要求 - 正常情况召集人应于会前3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9] - 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9] 会议决议规则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9] - 独立董事应在会议中发表明确独立意见[10]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11] - 工作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3]